台南市觀光導遊協會---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古蹟區導覽解說人員徵選計畫 敬請貴會轉知訊息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古蹟區導覽解說人員徵選計畫 壹、目的:為提高本市古蹟區旅遊服務品質,提供遊客更深入了解臺南歷史文化之服務,將於安平樹屋、赤崁樓、億載金城、安平古堡等四處古蹟徵求駐點解說人員提供遊客定點定時解說服務,特訂定本計畫辦理徵選作業。 貳、徵選辦法: 參、報名資格:須具備古蹟解說能力並經文化局認證通過者(含縣市合併前經文化局認證通過之人員)提出證明文件者皆可報名。 肆、徵選辦法:一、書面初審:徵選報名表須至本局網站(http://culture.tainan.gov.tw/)下載【公佈欄→徵才公告】 於102年10月4日前郵寄至70801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六號13樓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古蹟營運科 簡小姐收(06-2991111#8482) (以郵戳為憑,逾期送件或未詳實填寫不受理) 資料確實填寫並符合報名資格即通過初審,書面初審合格者進行口試。 二、口試:書面初審合格名單、口試日期、口試時間地點等資訊於102年10月11日前公告於本局網頁http://culture.tainan.gov.tw/【公佈欄→徵才公告】,不另行通知。 口試地點為永華市政中心(地址: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1樓東哲廳,參與口試者由四個古蹟景點(赤崁樓、安平古堡、安平樹屋、億載金城)抽任一景點解說,解說者可自行準備道具如古地圖等(不可使用投影機等相關設備)。每位參與口試者解說時間限時10分鐘,由口試委員依據口試評分標準進行評分。 (依報名人數視情形分梯次辦理口試) 口試錄取名額正取40名,備取10名。(口試合格分數為80分,視合格人數來錄取,合格人數不足時得以從缺,若合格人數超過錄取名額,取分數高者錄取。) 口試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項目說明 考核評分比例 解說內容 內容正確及豐富度 30% 解說技巧 技巧佳(創新、生動活潑)、時間掌控度、應變能力及反應 30% 表達能力 表達流暢、具備其他語言之解說能力 20% 儀表與態度 個人服裝儀容、禮貌性、服務精神、態度 20% 三、試用考核:經口試合格錄取者,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考核成績未達80分不繼續錄用。 試用考核標準 考核項目 項目說明 考核評分比例 工作積極度 值勤期間積極有效率 25% 服務態度 於解說期間服務態度是否良好 25% 解說任務達成度 值勤期間須做好解說工作 25% 是否符合工作規範 無遲到早退等情形 20% 其他 是否配合排班、服裝儀容等 5% 伍、工作內容:於古蹟景點提供定點定時解說服務,分為上下午班(上午班9:00-12:00;下午班14:00-17:00) 陸、薪資:時薪新台幣300元 (以值班時數支付解說費,無勞健保、休假、年終獎金。) 柒、工作起迄時間:工作期間以錄取日起兩年計算(含試用期),試用期間考核成績未通過者不繼續錄用。 捌、備註: 1.口試時間未準時到場口試者,失去口試資格。 2.輪值時間以假日為主,平常日依業務需要安排,各景點需輪調。      3.錄取者須配合輪班,出勤時間由本局安排,不可任意調班,若排定時間無法出勤,需提前向本局請假,由其他人員遞補此班次。 4.錄取者每月輪值班次視每個月天數不同及最終錄取人數調整,預計每位錄取者每月輪值一個班次(三小時)左右。 5.以郵局薪資匯款方式支薪,錄取者須提供匯款所需資料。 姓名 性別 □男 □女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語言專長 (可複選) □國語 □台語 □客語 □英語 □日語 □其他 解說資歷及經歷 (2吋半身相片黏貼處) 身分證字號 電話 (宅) (手機) 通訊地址 □□□ 戶籍地址 (請含區里鄰) 電子信箱 (請務必填寫,以利訊息傳遞) 經文化局認證通過之證明文件影本(必備資料) 黏貼處 備註 1.逾期送件、未詳實填寫徵選報名表或未黏貼認證通過之證明文件者不受理報名並不另行通知補件。 2.報名資料恕不退還。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古蹟區導覽解說人員徵選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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